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成員、副院長
王作范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
來源:四平市紀委監委 發布時間:2020-06-25 閱讀次數:17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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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經四平市委批準,四平市紀委監委對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成員、副院長王作范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。
經查,王作范違反組織紀律,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;違反廉潔紀律,違規從事營利活動、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且影響公正執行公務。利用職務便利,或利用本人職權、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,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,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,數額巨大,涉嫌受賄犯罪。
王作范身為司法機關黨員領導干部,理想信念喪失,紀法觀念皆無,對黨不忠誠不老實;目無法紀、私欲膨脹,為官不廉、持身不正;弄權貪腐、以權易錢,濫用司法權力,插手干預案件,辦“關系案”、“金錢案”。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、不收手,黨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、毫無顧忌,其行為嚴重違反黨的紀律,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犯罪,性質惡劣、情節嚴重,應予嚴肅處理。依據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》等有關規定,經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并按程序報省紀委批準,決定給予王作范開除黨籍處分;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;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;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