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規章制度】鐵西區紀委區監委機關工作人員“八不準”
來源:鐵西區紀委監委 發布時間:2021-09-28 閱讀次數:77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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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落實打鐵必須自身硬的要求,依據《中國共產黨章程》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》以及《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(試行)》《省紀委省監委機關工作人員“八不準”》等規定,制定區紀委區監委機關工作人員“八不準”:
1. 不準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,發表、傳播與黨中央精神相違背的言論。
2. 不準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省、市、區委關于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相關要求。
3. 不準違反規定接觸相關部門、單位負責人。
4. 不準以案謀私,干預、插手、打聽、泄露問題線索受理、處置及審查調查工作。
5. 不準違反規定接觸被審查調查人、涉案人員及其特定關系人。
6. 不準打著紀委監委旗號耍威風、搞特權、辦私事。
7. 不準參加可能影響紀檢監察干部形象的社交、娛樂活動。
8. 不準違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,有悖于社會公德、職業道德、家庭美德。
對違反本規定的,依據有關規定從嚴從重處理。